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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就业制度下如何实现同工同酬

发布时间:2020-11-23 05:54:16 来源:http://www.tjthlw.com/ 点击次数:1895 作者:天津劳务派遣公司
现如今我国的就业压力相对来说紧迫,为了能实现就业问题,各种各样就业模式先后产生,天津劳务派遣公司在增进就业各方面充分发挥着更加主要的功用。因此各位相当在意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下怎样才能实现同工同酬的情形该怎样才能有效的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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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标准规定:“劳务派遣一般来说在暂时性、辅助性或代替性的职位上全面实施。”
理论上讲,天津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人员分高层次人才和普通员工这两种情形,而事实证明,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中高级人力派遣为数很少,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很大一部分是普通员工,在这当中,过大一部分派遣工长期从事的未必是暂时性、辅助性、代替性工作,甚至是在主导、主业岗位上常期、稳定工作,与正式工在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种福利、教育培训、晋升机会等各方面也产生过大悬殊,实质是借劳务派遣大幅度降低自己本身的生产成本,规避雇主责任,严格要求的意义上说这种的劳务派遣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精神实质。但事实中,劳动行政部门对雇工单位在派遣工运用范围各方面产生监管缺乏,这也就是雇工单位在主导岗位、主业岗位上常期运用派遣工的主要原因。所以,劳动行政部门应加强监管,对违反“暂时性、辅助性或代替性”之特殊要求的劳务派遣进行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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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法律规定需规制雇工单位为节省成本而在主导岗位、主业岗位、长时间的岗位上运用派遣工的问题,所以必须要在法律规定上明确划分暂时性、代替性、辅助性岗位与长时间的岗位、主导性岗位、主业岗位的应用范围及具体的运用的条件、特殊要求等。具体而言,还可以以岗位为标准界定应用范围,法律规定一定要具体的标准规定上述这两种岗位比例限制、运用期限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