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公司单位间普遍存在从属关系,劳动者受到公司制度的约束和管理,并按要求去完成目标结果;
而在劳务关系中,两方的地位均等,企业考评交付的工作结果,无法对提供劳务的一方来进行多余的管理或制度管理的约束。
所以说,不论公司与员工签订的是否是劳务合同,只需要在作业过程中,劳动者受到了公司制度管理的约束和管理,就有可能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天津劳务外包公司认为搞不清楚这一点的,比较容易就引发劳动纠纷或争议。
1.合同协议内订立成立劳务关系,下发的款项为劳务费,并非工资、奖金、津贴等劳动报酬;
2.订立的工作不适宜太过于规范化和具体化,以区分正式岗;
3.订立除与工作相关的规范外,提供劳务的一方不会受公司单位内部如考勤、奖惩等每项制度管理的约束等等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