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劳作者的办理权限不同:天津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作者由承包人直接办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办理,发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适用于从事外包劳务的劳作者,不然就相当于一只脚迈入了劳务派遣的门槛;劳务派遣中的劳作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办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作者。对劳作者办理权限的不同,是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最核心的区别,要想做到“真外包”,发包人有必要切断对从事外包劳务劳作者的直接办理,发包人的要求、指令最好直接下达给承包人在外包劳务现场指派的办理人员。

4.用工危险的承当不同:天津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作者的用工危险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与承包人自行承当各自的用工危险,各自的用工危险彻底阻隔;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作用工方式,用工单位系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当必定的用工危险,比方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被派遣劳作者造成损害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需承当连带补偿职责。
5.运营资质要求不同:劳务外包中的承包人一般都没有特别的运营资质要求,除非有特别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有必要是严厉依照劳作合同法规定设立的、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法人实体。
